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的通知》(工原函〔2025〕98号)相关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请校内各单位配合做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 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四)申报流程:项目负责人完成申报材料后,于5月7日17时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到科技处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项目科邮箱:xhky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0:00至2025年5月 20日 16 :00。请各校内申报人于5月15日17时前完成系统提交并通知科技处联系人:陈南希 028-87720086。
附件: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附件1)
2.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
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处
2025年4月21日
附件2.关于商请配合做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