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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信息网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10

校内各单位、科研人员: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内容,结合学校自然基金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学校接收申请时间:2024年1月15日-3月3日。

2.申请人应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

3.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基金委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项目属性从四类改为两类,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6.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7.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8.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9.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2.对于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西华大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表》等有关材料(附件1),并按指南要求上传附件。

(三)二级单位事项

1.对于新入职科研人员或没有基金委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报送信息给科技处为其开通账号。

2.各二级单位应安排人员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申报书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需补交一份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3.《指南》拟于2024年1月中上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3年6月1日发布基础研究科研人员标识(Basic Researcher ID,BRID),对拥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赋码。从2024年开始,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上将显示项目负责人BRID编码。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请及时关注基金信息系统。

二、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事项

(一)进展报告

在执行期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年1月15日12:00前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情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事项

2023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年2月22日下午16:00前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321办公室(不含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校内咨询

科技处321办公室:

陈南希 028-87720086 13880445215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https://kd.nsfc.gov.cn/

1.各类事项咨询电话(加区号010)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62327229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62327230

62328222

62329336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62329133

62325932

62325562

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

62329897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项目

62327001

62329034

2.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8410

财务局

62327229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8591

国际科研资助部

62329034



 

附件:《西华大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表》

 

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处(军民融合处)

2024年1月11日  

 

西华大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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