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线办理非财政科研经费借票及到账认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科研人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非财政科研项目借票及到账认领手续均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在线办理,现将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非财政科研经费在线办理流程图
部分节点说明:
1.创建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项目管理”-“我的项目”-“创建项目”办理;(由于目前科研管理系统未与财务系统对接,暂时需要在财务系统中创建项目,待两个系统对接成功后,仅需要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创建项目,不再需要在财务系统中创建项目)
2.预算申请:由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预算管理”-“我的预算”-“预算申请”办理;(本环节请一定要按照合同或申报书中的预算进行申请)
3.预算审核:由科技处经办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预算管理”-“预算审核”办理,计划财务处经办人在客户端办理;
4.申请开票:由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项目管理”-“我的开票”-“创建申请单”办理;
5.开票审核:由科技处经办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项目管理”-“开票审核”办理,计划财务处经办人在客户端办理;
6.到账认领:由项目负责人在“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项目管理”-“到账认领”-“创建申请单”办理;
7.到账审核:由科技处经办人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报销”-“项目管理”-“到账审核”办理,计划财务处经办人在客户端办理;
8.办理科研立项手续:负责人凭合同等材料到科技处办理科研立项手续。
衔接办法:
考虑到目前科研经费在是否开具发票和到账时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现针对不同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对于截至目前还未办理借票手续的项目,资金未到账或到账时间在2019年的,均按照上述流程办理;
2.对于截至目前已借票且资金已于2019年到账的项目,财务处办理银行流水挂账,待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后,由计划财务处和科技处代为补建项目和补办理申请开票手续,其他流程不变;
3.对于目前已借票但资金未到账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建项目,由计划财务处和科技处代为补办理申请开票手续,待相关款项到账后按上述流程办理;
4.对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到账的项目,财务处办理往来挂账手续,待科技处办理立项手续后,由计划财务处和科技处代为补建项目和补办理申请开票手续,其他流程不变。
业务咨询电话:计划财务处 舒 心 87720041
科技处 张晓丽 87720953
计划财务处 科技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