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人员: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川经信材料函〔2025〕499号)要求,现就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四、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工作(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及其他中央部门的下属单位除外),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我厅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五、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请校内申请人于12月16日16时前在系统完成提交并通知校内联系人,同时填写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于12月12日前将附件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xhkyxmk@163.com)。
联系人:王聪19183995649
技术咨询:010-58882999
邮箱:program@istic.ac.cn
校内联系人: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陈南希 028-87720086
附件: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科技处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docx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