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系统填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6:00前,请校内申报人于10月9日17时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完成提交,并于10月8日前将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xhkyxmk@163.com),四川省科技厅将按照申报简表内容进行项目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定向择优类)项目由科技厅交流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科技厅联系人:何颖,石梁萍
电话:17828053146,028-86669687
邮箱:sckjtgh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校内联系人: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陈南希 028-87720086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处
2025年9月8日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