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要求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我校推荐数不超过2项。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
3.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负责人,在申报新项目时不受申报指标限制。
二、材料审核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申报公告》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申报成果存在署
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成果主要合作者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连续申报三年未立项,成果无实质性修改的;80%完成度的申报成果字数不足12万字的;申报成果已在国外出版或发表过的;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出版社推荐信息与申报汇总表信息不一致的;重复率未达到要求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7月1日前
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4.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做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 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工作办通报批评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在《申报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外加报《申请书》2份。
2.结项优秀的申报者请于7月17日中午12:00前将上一项目优秀结项的申报人统计表(详见附件1)oa发送至科技处王筱莹。
3.请按“项目责任单位+申请人姓名”方式命名文件夹汇总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
4.《申请书》“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请提前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5.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后期资助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中午12:00;申报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后期资助项目的校内截止时间为7月21日中午12:00,请申报人于相应截止日期前将全套纸质、电子材料交至科技处320办公室。申报信息汇总表按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著作出版项目三个不同类别分类汇总。
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
联系人:王筱莹 87720953
社科处
2026年7月12日
附件1
上一项目优秀结项申报人统计表
序号 | 项目批准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责任单位 | 结项证书号 | 结项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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