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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8下午17:00截止:西华大学关于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信息网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10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国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围绕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管理

      “AI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不得延期。

         本次申报限项,原则上我校限申报5项。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万字,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

  省社科规划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2日后出生)。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12日前)。

         (五)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中缝双面打印)。申报重大项目请使用《申请书(重大项目)》(附件2),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请使用《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附件3)。

         (二)各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请申报者代为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20办公室。

(三)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电子档(excel格式,见附件4),请在2025年12月8日17:00前OA发送至科技处王筱莹,主题标注“姓名+西华大学2025年AI专项申报材料”。

(四)纸质、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省规划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王筱莹028-87720953

附件1:选题指南.doc附件2:申请书(重大项目).doc附件3:申请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doc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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