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
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在《申报公告》要求的申报材料外加报《申请书》2份。
二、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及审查工作,于7月14日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20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请各单位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4.汇总表电子表格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4格式制作。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各申报者请以“姓名”为名称建立文件夹,电子版请于校内截止日期前OA发送至科技处王筱莹,邮件标题标注“姓名+202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5.请各申报者在《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请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6.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报送材料时请注意区分。
7.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
联系人:王筱莹028-87720953
科技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