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委办[2000]19号《关于加强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定于2017年开展成都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本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标准
1、我校教师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均可申报参评。
2、我校作者与校外作者合作,由我校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校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3、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4、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不含成都市级)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5、申报荣誉奖者须为年龄70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过去市政府社科评奖中曾获二等奖以上,本次申报参评的个人成果符合二等奖及其以上标准的,且未曾获得过荣誉奖者。
6、申报成果应与成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相关。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相关材料下载: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在“成都社科在线”网站(www.cdss.gov.cn)直接下载,包括《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等,也可在本通知附件里面下载。
2、推荐成果学科分类:马列科社、政治学、社会学、党的建设、文学、语言学、教育学、体育学、哲学、宗教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共党史、新闻学、宣传文化、民族学、法学、方志、档案学、综合类(含边缘、交叉、翻译等),请报送材料严格按以上学科填写。
3、截止时间及报送材料:请有意申报者在4月10日前将《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登记表》(电子档)、《申报评审表》(纸质档一式7份)及其电子文档、成果材料(专著5本,论文1份原件及6份复印件)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管理科。(备注:成果至少有1份原件,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一份。)
联系人:赖秀越鲜乔蓥联系电话:8772008687721312
科技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