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06]80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经与上级部门协调,学校争取到自然科学类的一个限额申报指标。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应在我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 项目申报人应承担过厅级以上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并全部按期通过鉴定或验收。
四、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已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
五、 申报领域应与学校的学科建设紧密结合。
六、 项目申报人请到科技处主页下载《项目申报简表》,并于2006年5月26日前交到科技处(附电子文档)。由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专题组会议评审决定上报人员。
联系电话:87720087
联系人:陈杨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