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近日公布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13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3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8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
指南包括: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固废资源化、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科技冬奥、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共24个重点专项。请校内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为做好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及申报要求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附件1,仅做参考,具体以系统内填报内容为准),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任务(课题)负责人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建议签署的日期尽量接近指南发布时间)。
预申报作为项目立项的第一个环节,最关键的任务是解决项目申报过多,申报书和申报团队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是项目申请能在预评审的中胜出、并入围答辩评审的重要前提,请各申报人积极准备、加强组织,联合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创新团队组织申报。同时,建议成立一个稳定的申报工作小组,并明确任务分工。
2.预申报书提交推荐单位后,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对于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专业机构将另行通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并开展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
3.详细阅读申报通知、指南内容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特别是审核项目申报人员的限项问题,项目申报团队一定要同所有申报人员本人一一核实。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人申报要求
请大家一定详细了解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人申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条件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对申报人员的规定可能不同。
三、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及时跟科技处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项目情况),并于4月20日前提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附件2)通过OA发送给科技处陈南希,用于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请填写所有信息。
2.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为加强预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于2020年5月11日22:00前系统提交预申报书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并同时通过OA发送《申报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附件3 报省科技厅)给科技处陈南希,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四、校内联系人
联 系 人:陈南希
联系电话:13880445215
电子邮箱:279630109@qq.com
附件:
1.重点研发计划预申报书(仅供参考);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
3.申报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