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通知要求详见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5)。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8份;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申报时间
我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及审查工作,按时于截止日期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纸质、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20办公室。
申报材料电子版应包含所有申报材料(含汇总表,汇总表电子表请严格按照《申报公告》附件4格式制作),所有电子材料请统一保存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OA报送至科技处王筱莹,邮件标题标注“姓名+202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请各单位加强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2.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4.请各申请人代为在申请书“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提前代为填写:“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修改申报成果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填写为:2024年8月7日。
请申请人代为在申请书在 “六、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或单列学科规划办意见”一栏,按照提示填写意见:“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落款时间请填写为:2024年8月9日。
5.未尽事宜详见《申报公告》。
联系人:王筱莹 028-87720953
科技处
2024年7月3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7.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71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