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四川省科技厅通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我校开展相关增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研究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由我办统一组织入库,各单位无需推荐。
2、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3、推荐专家经奖励办审核后,由奖励办直接邀请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三)时间要求
请申报老师在11月25日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发送至科技处谭老师即可。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87720953
科技处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