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四川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重点围绕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域,按照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6个领域进行指南征集。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导向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四川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3.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4.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5.避免重复。需求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3.按照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4.每条指南除主建议人外,还须备选2位具备同等条件的指南建议人。
(三)指导专家要求
各单位须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
3.原则上实行“一对一”指导,每条指南建议不少于3位指导专家;
4.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建议的指导专家;
5.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
(四)合作单位要求
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指南建议人、指导专家,结合优势科研领域,认真论证并填写《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注意建议指南方向及简要描述写法规范,写法可参照《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指南》。
2.请各二级单位将指南建议表(附件)(电子版)汇总后,于2023年11月3日(周五)17:00前通过OA发送给科技处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推荐指标为2个,科技处将根据指南征集情况,进一步组织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将学校推荐指南建议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陈南希
电 话:028-87720086 13880445215
附件: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
科学技术与人文社科处(军民融合处)
2023年10月26日